自治区财政厅最新消息:目前,西起阿拉善盟,东至呼伦贝尔市,内蒙古草原保险试点覆盖8个盟市13个旗县,试点草原面积约3800万亩。其中,参保草原类型涵盖温性草甸草原、温性典型草原和温性荒漠草原3大草原类型;保险责任涵盖草原旱灾、火灾、病虫鼠患、沙尘暴灾害4类草原典型灾害。
自2021年起,自治区财政厅联合自治区林草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内蒙古监管局,以政策引导、财政杠杆撬动为依托,以市场化运作、试点先行为手段,主动研究谋划政策措施,积极探索建立保护草原生态、防范草原灾害、促进灾后恢复的草原保险保障体系,在全国率先开展政策性草原保险试点,发挥保险在草原生态保护中的兜底作用,推进构建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生态治理体系。
试点期间,内蒙古先行先试、边学边干、边干边总结经验,高度重视并优先落实草原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各级财政补贴资金达5308.23万元,加大力度促进草原生态保护;从草原生态保护需求出发,督促承保机构开展防灾减损(草原防护设施维护、病虫鼠害治理和购买防灾减损设备、为护草人员发放巡护补贴等)工作,有效减少草原灾害及参保牧民损失。
2022年5月初,四子王旗发生严重旱灾,自治区财政部门督促承保机构开通理赔绿色通道,实现了应赔尽赔、应赔快赔;林草部门成立抗旱应急小组,组织承保机构专业人员与气象等有关部门及时查勘定损,迅速完成重度旱灾草原理赔面积20万亩(涉及21起保险理赔案),理赔资金120万元,简单赔付率(一年内赔款支出与保费收入比例)高达80%,受益牧户327户,占四子王旗参保牧户的100%。
经过3年试点,内蒙古草原保险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试点地区逐步建立起“保护草原生态、防范草原灾害、促进灾后恢复”的草原保险与生态保障体系。试点期间,每年可为试点地区农牧民提供风险保障8.84亿元;试点区域3年受灾草原累计理赔面积2264.7万亩,保险赔付资金5108.2万元全部及时到位,有效保障了受灾草原牧区有序开展灾后生态治理和生产恢复。
草原是重要的生态资源,一旦发生灾害,不仅生态遭到破坏,牧民也会遭受损失。我区拥有13.2亿亩天然草原,保护珍贵的草原是内蒙古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下一步,我们将总结草原保险试点经验,进一步扬优势、强管理、促发展,将草原保险打造成内蒙古保护生态的特色品牌,支持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自治区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