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对中小企业参与招投标支持力度
中国政府网5月8日消息,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出了完善招标投标制度体系、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等七方面重点任务。《意见》还明确,优化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举措,通过预留份额、完善评标标准、提高首付款比例等方式,加大对中小企业参与招标投标的支持力度;探索将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招标投标情况列为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考核内容。
专家认为,《意见》明确了未来一个时期招标投标改革创新的总体要求和具体举措,对于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
专家表示,当前招标投标领域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特别是制度规则滞后、主体责任不落实、交易壁垒难破除、市场秩序不规范等顽瘴痼疾尚未得到根本解决,亟待通过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招标投标市场。
针对当前招标投标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意见》提出了完善招标投标制度体系、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等重点任务。
在完善招标投标制度体系方面,《意见》提出,优化制度规则设计。加快推动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及相关实施条例修订工作,着力破除制约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的制度障碍。强化法规政策协同衔接。落实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健全招标投标交易壁垒投诉、处理、回应机制,及时清理违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
为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意见》明确,强化招标人主体地位。尊重和保障招标人法定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招标人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委派代表参加评标等自主权。加强招标需求管理和招标方案策划,规范招标计划发布,鼓励招标文件提前公示。加大招标公告、中标合同、履约信息公开力度,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在完善评标定标机制方面,《意见》要求,改进评标方法和评标机制。规范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适用范围。全面推广网络远程异地评标。推行隐藏投标人信息的暗标评审。优化中标人确定程序。探索招标人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范围内自主研究确定中标人。实行定标全过程记录和可追溯管理。加强评标专家全周期管理。加快实现评标专家资源跨地区跨行业共享。建立评标专家日常考核评价、动态调整轮换等机制,实行评标专家对评标结果终身负责。
营造规范有序市场环境
在加强协同高效监督管理方面,《意见》明确,强化多层次立体化监管。加强招标投标与投资决策、质量安全、竣工验收等环节的有机衔接,打通审批和监管业务信息系统,提升工程建设一体化监管能力,强化招标投标交易市场与履约现场联动,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
《意见》还提出,营造规范有序市场环境。严厉打击招标投标违法活动。建立健全招标投标行政执法标准规范,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依法加大对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规避招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同时,持续清理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做法。开展招标投标法规政策文件专项清理,对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文件和示范文本进行全面排查,存在所有制歧视、行业壁垒、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的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予以修订、废止。清理规范招标投标领域行政审批、许可、备案、注册、登记、报名等事项,不得以公共服务、交易服务等名义变相实施行政审批。
此外,《意见》明确,完善支持中小企业参与的政策体系。优化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举措,通过预留份额、完善评标标准、提高首付款比例等方式,加大对中小企业参与招标投标的支持力度。鼓励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促进企业间优势互补、资源融合。探索将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招标投标情况列为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