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有效防范化解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风险,进一步推进财务公司坚守主责主业,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宏观政策,坚持差异化、特色化、专业化发展,为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发挥必要有益的补充作用,增强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可持续性,金融监管总局制定发布了《关于促进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规范健康发展 提升监管质效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指导意见》共分5部分20条。第一部分提出了财务公司行业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基本原则主要包括坚持功能定位、坚持深化改革、坚持差异发展、坚持底线思维。第二部分“坚守特色化功能定位”旨在引导财务公司坚守“依托集团、服务集团”的功能定位,充分发挥贴近实业优势,持续加大对国家重点领域支持力度,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第三部分“深化公司治理机制改革”明确党的领导、股东股权管理、公司治理机制建设等要求。第四部分“强化重点领域风险防控”要求财务公司防控信用风险、紧盯流动性风险、重点关注对外业务风险、扎实有序化解存量风险、加强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等。第五部分“提升财务公司监管有效性”提出严把准入关口、全面加强日常监管、扎实有序化解存量风险、加大监管查处力度、强化监管协调联动的目标导向,旨在明确加强和完善现代财务公司监管要求,促进财务公司行业高质量发展。

《指导意见》的发布和实施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金融监管、防控金融风险、坚守机构定位的重要举措,金融监管总局将持续强化监管,指导财务公司做好《指导意见》实施工作,推进财务公司行业更好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实现高质量发展向纵深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