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推进财政金融和信用体系建设等领域理论研究工作,现向社会公开征集课题研究单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研究方向

研究课题应围绕以下内容开展:

(一)“十五五”时期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思路研究

研究要点:梳理总结“十四五”时期财税体制运行基本情况,深入分析“十五五”时期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面临的新形势,并研究提出“十五五”时期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路径步骤和重点举措。

咨询电话:010-68502757

(二)研究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财税、统计体制改革

研究要点:重点针对部分领域税收收入与税源背离的突出问题,从改革完善税收征收和利益分享机制、健全地方税体系、完善政府间转移支付体系、清理和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等角度,研究提出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财税体制改革思路。

咨询电话:010-68502757

(三)科技型企业认定标准研究

研究要点: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关于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精神,提升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精准性,系统梳理当前国内对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的认定、评选等实践标准,借鉴国际经验做法,挖掘科技型企业本质和特点,从不同维度对科技型企业进行精准画像,构建相关定性、定量指标体系,研究提出科技型企业认定标准的政策建议,并针对不同类型科技型企业,提出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的初步建议。

咨询电话:010-68502333

(四)中小微企业融资监测研究

研究要点: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关于做好“普惠金融”大文章精神,结合党中央、国务院和有关部门出台的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经济运行和中小微企业反映较多的问题,按季度设计中小微企业融资监测问卷,对问卷结果进行汇总和深入分析,提出更好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形成研究报告。

咨询电话:010-68502333

(五)股票市场发展有关重大问题研究

研究要点:一是国际股票市场经验及对我启示,包括发达国家股票市场发展历史和现状;发达国家活跃股票市场的主要经验做法及对我借鉴意义;我国活跃股票市场的主要做法和存在的不足;对进一步活跃我国股票市场的建议等。二是主要经济体股票市场基础制度研究及对我借鉴,包括发达国家股票市场基础制度及效果;我国股票市场的基础制度和存在的不足;对进一步完善我国股票市场基础制度的建议等。

咨询电话:010-68502341

(六)期货市场发展有关重大问题研究

研究要点:一是期货市场发展国际经验及启示,包括国际期货市场发展历程、基本功能和特点;当前国际期货市场发展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发达国家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化解风险的主要经验做法及对我借鉴意义等。二是我国期货市场发展现状和问题研究,包括我国期货市场发展历史和经验;我国期货市场发展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对进一步促进我国期货市场健康发展的建议等。

咨询电话:010-68502341

(七)衍生品市场发展有关重大问题研究

研究要点:一是衍生品市场发展国际经验及启示,包括国际衍生品市场发展历程、基本功能和特点;当前国际衍生品市场发展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发达国家衍生品市场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化解风险的主要经验做法及对我借鉴意义等。二是我国衍生品市场发展现状和问题研究,包括我国衍生品市场发展历史和经验;我国衍生品市场发展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对进一步促进我国衍生品市场健康发展的建议等。

咨询电话:010-68502341

(八)债券市场发展有关重大问题研究

研究要点:一是债券市场发展国际经验及启示,包括国际债券市场发展历程、基本功能和特点;当前国际债券市场发展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发达国家债券市场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化解风险的主要经验做法及对我借鉴意义等。二是我国债券市场发展现状和问题研究,包括我国债券市场发展历史和经验;我国债券市场发展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对进一步促进我国债券市场健康发展的建议等。

咨询电话:010-68502341

(九)关于信用经济的理论与实践创新研究

研究要点:针对信用与经济增长关系,分析研究信用在社会生产、分配、交换、消费中发挥的作用,以及信用建设对一国资源配置方式和效率产生的影响,提出构建信用经济的理论框架和实践路径。

咨询电话:010-68502756

(十)关于破产重整企业的信用修复问题研究

研究要点:研究企业破产重整期间信用修复的现状及面临的法律制度障碍,梳理国内外经验做法,提出破产重整信用修复的原则、范围、具体路径等有关意见建议,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动力源泉。

咨询电话:010-68502756

二、申报要求

(一)课题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课题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课题负责人应当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课题申报单位要根据自身优势精心筹备课题组,鼓励组成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投标。为确保集中精力开展研究,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二)申报书请下载附件并按要求填写。申报书需由牵头申报人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一式3份,电子版刻盘,通过邮政系统(EMS)寄至国家发展改革委财金司(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邮编:100824),信封上请注明“申报课题”字样。

(三)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

(四)我司将组织专家组对研究课题申报书进行评审,按程序择优遴选。结果确定后,将与入选委托单位签订正式合同,给予相应经费资助。

(五)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应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课题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我司所有。未经我司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与课题研究相关信息。

三、课题执行时间要求

课题执行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1月底。课题承担单位应按照我司要求按时组织开展课题开题、终期评审,并在2024年11月30日前提交课题最终研究成果。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司2024年委托研究课题项目申报书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金司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