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发文就更好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作出部署——
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
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关键在于让信用信息流动起来,为中小微企业增信。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系列措施,推动更好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完善以信用信息为基础的普惠融资服务体系。
破解信息不对称难题
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是政府部门指导建立的通过跨部门跨领域归集信用信息、为金融机构开展企业融资活动提供信用信息服务的综合性平台,在破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难题、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据了解,目前我国已形成“一个中心、多个来源”的融资信用信息共享服务体系。其中,一个中心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提供金融信用信息服务;多个来源指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各地信用信息平台、市场化征信机构等。国家发展改革委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末,银行机构通过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累计发放贷款23.4万亿元,其中信用贷款5.3万亿元。
今年1月2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建立的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正式发布。平台可实现融资需求对接,智能匹配经营主体需求和银行机构、融资产品,从而实现银企高效对接,缓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难题。
专家认为,融资信用信息共享服务体系正在逐步完善,但受银企信息不对称等因素制约,中小微企业贷款可得性不高、信用贷款占比偏低等问题仍然存在。
围绕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要立足重要金融基础设施的定位,加强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的统一规划、优化整合和信息共享,并与现有征信体系等做好衔接。要以推进平台建设为契机,加快完善数据的权属、安全、交易等基础制度,夯实数据开发开放和流通使用的制度基础。
多方完善保障措施
《实施方案》的印发,有助于进一步打破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数据共享壁垒,破解金融机构中小微金融服务“不敢贷、不能贷、不愿贷”问题。
具体看,《实施方案》提出,加大平台建设统筹力度。一是明确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渠道。强化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总枢纽”功能。健全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作为向金融机构集中提供公共信用信息服务的“唯一出口”。二是加强地方平台整合和统一管理。对功能重复或运行低效的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进行整合,原则上一个省份只保留一个省级平台,市县设立的平台不超过一个。三是加强对地方平台建设的指导。统一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接入全国一体化平台网络的标准,促进地方平台规范健康发展。
在保障措施方面,《实施方案》提出,要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和信息主体权益保护。加强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信息安全管理,有效保障物理归集信息安全。各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要加强信息授权规范管理,提升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处置能力,切实保障数据安全。此外,地方人民政府要对本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予以适当支持,引导地方平台和融资担保机构加强合作,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鼓励地方制定支持信用融资的激励政策,对通过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帮助中小微企业实现融资的金融机构给予适当激励。
提升平台服务功能
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打破信息壁垒尤为重要。如何让信用信息更好流动起来?
优化信息归集共享机制。《实施方案》提出,一是明确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范围。将企业主要人员信息、各类资质信息、进出口信息等纳入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清单。充分发挥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作用,依法依规加大清单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力度。二是提升信用信息共享质效。对已在国家有关部门实现集中管理的信用信息,要加大“总对总”共享力度。加强数据质量协同治理,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深化信用数据开发利用。《实施方案》提出,要因地制宜开展“信易贷”专项产品试点。加强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应用,鼓励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开发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绿色低碳发展、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三农”等特色功能模块,支持金融机构用好特色化信用信息,面向市场需要推出细分领域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快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支持金融机构开发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属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适度提高信用贷款比例。
《实施方案》还提出,拓展提升平台服务功能。鼓励地方建立健全“政策找人”机制,充分发挥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联通企业和金融机构优势,推动各项金融便民惠企政策通过平台直达中小微企业等经营主体。推动融资担保机构入驻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依托平台建立银行机构、政府、融资担保机构等多方合作机制,合理简化融资担保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