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关于开展2024年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工安全函〔2024〕47号)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不折不扣落实重点检查任务。各盟市、旗县区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完成《通知》中明确的检查任务,强化民爆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查安全生产隐患,从根本上消除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频次。各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检查频次,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杜绝走过场。民爆企业要按照要求做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旗县(区)工信局对民爆生产销售企业每月检查不少于一次,盟市工信局每季度不少于一次,自治区工信厅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三、严明检查纪律。各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检查人员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必须出示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对涉及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应当为其保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如拒绝签字,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协调处理。检查期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