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内蒙古自治区无线电管理行政执法效率,我厅于今日起,在内蒙古自治区无线电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使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印章,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对外使用“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全称。

二、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行政处罚文书电子印章样式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