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证监会市场监管二司一级巡视员竺煜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配合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做好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地落实工作,不断提高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更好支持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

去年10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方案》)。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等4部门制定《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将于近期印发实施。

《实施方案》提出,筛选建立专利产业化样板企业培育库。“这里面涉及的入库企业主要为成长期的中小企业,与区域性股权市场的服务覆盖范围比较契合。”竺煜说。

竺煜表示,《专项行动方案》及《实施方案》明确支持入库企业进入区域性股权市场规范培育,并给予更多支持政策,如探索政府引导基金等通过优先股的形式投资入库企业,鼓励支持以“科技成果+认股权”方式入股企业等,进一步丰富了入库企业的服务工具和产品;同时拓宽了私募基金对入库企业的投资方式,有利于促进入库企业与资本的对接,强化对专利产业化的投融资支持。

竺煜表示,目前,证监会正在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建立与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的产品衔接和制度性对接机制。2023年8月份,区域性股权市场与新三板制度性对接正式落地。入库企业经过区域性股权市场的规范培育,在发展壮大后可以“升级”进入全国性资本市场。

《专项行动方案》提出,支持以“科技成果+认股权”方式入股企业。竺煜表示,认股权是指科创企业或相关方按照协议约定授予外部机构在未来某一时期认购一定数量或一定金额的企业股权(或股份)的选择权,能够有效动员各方力量加大对于科创企业的支持力度。

为破解认股权业务的痛点难点,拓宽科技型创新型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2022年以来,证监会先后批复同意在北京、上海、重庆等3家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认股权综合服务试点,稳妥推进认股权全周期服务体系建设,畅通“科技—产业—资本”良性循环。截至2023年底,3家区域性股权市场累计完成认股权登记近100笔,涉及融资金融近9亿元。

从实践情况看,认股权主要适用以下业务场景:一是需要抵补后续风险。如资金方在向企业提供信贷资金、融资担保及租赁等金融服务过程中,可以通过认股权锁定企业成长溢价以抵补债权风险。二是有可能获得递延型收益。如产业园区、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服务所获取的当期收益有限,可以通过认股权换取企业股权,增厚收益。三是适用未来可能有价值、但目前无法准确估值定价的服务内容。

竺煜表示,《专项行动方案》及《实施方案》均提出支持以“科技成果+认股权”方式入股企业,是认股权在专利产业化领域开展的有益探索。因专利等科技成果在转化过程中存在无法准确估值或定价的难题,专利持有人可先与企业签订认股权协议,待专利等科技成果完成产品化验证、企业获得外部融资时,根据市场化估值和认股权协议约定获取相应股权,更加准确评估专利的产业化价值。

“科技成果+认股权”能够给予专利持有人、企业和投资方更大的灵活性,解决专利等科技成果估值难、转让难的问题,有效促进专利产业化。

“目前,上述试点地区已有相应落地案例,有效提升了专利产业化效率,促进了科创企业高质量发展。”竺煜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