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11月27日,农业农村部拟通过《内蒙古生态农牧业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从政策、资金、技术等多方面支持内蒙古生态农牧业发展。

据了解,《内蒙古生态农牧业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共提出25条合作事项,涉及生产、精深加工、饲草业、种业、奶业等产业发展的多个重点环节,覆盖农牧业产业链上下游,着力提升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综合生产能力。

“《内蒙古生态农牧业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内容有项目、有政策,还有资金跟进,将为内蒙古发展生态农牧业提供有力支持。”自治区农牧厅规划处处长黄伟说。

《内蒙古生态农牧业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由自治区农牧厅起草,通过与农业农村部多次对接,将于近期签署协议。同时,为更好贯彻落实《意见》和推进协议,自治区农牧厅已经形成了包括加强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水资源保障能力、深入开展农牧业面源污染防治等8个方面共37条具体举措,并逐项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和责任部门,确保每一项任务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