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通知》(内市监知发字〔2023〕582 号)要求,结合《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工作方案(试行)》,经企业自愿申报、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推荐及我局组织专家评审等程序,确定了30家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4日至11月18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提出,逾期不予受理。个人提交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提交的材料请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不受理匿名材料。
联系人:金虎 0471--5271969
邮 箱:jhzscq2022@163.com
附件: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局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