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政务公开的相关要求,在各盟市申报的基础上,经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审计,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将申请2017-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自治区本级购置补贴的车辆进行公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提出。提出异议者,须采取书面形式,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7日-11月2日

自治区工信厅联系人:乔洋

联系电话:0471-4826460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