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推动自治区智能制造发展,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的通知》(工信厅联通装函〔2023〕212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厅已与相关部门沟通,请各盟市工信局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参加项目网上申报。

二、网上申报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资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网上申报项目进行初步审核,并将通过初审的项目推荐到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三、通过自治区初审的项目,项目所属企业需将加盖有效公章的纸质版申报书(附件3)3份,于2023年9月12日前报送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装备工业处)。

联系人及电话:李 嘉,0471-4825230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