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自治区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职能职责,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推动我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突破。截至2022年底,全区民营经济市场主体达239.1万户,同比增长7.0%;民营经济实现税收收入2350.9亿元,同比增长25%;民间投资较上年增长16.8%,占全部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超过五成;规模以上民营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7.0%,规模以上民营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7.6%。
一、民营企业各项生产经营成本明显降低
减税降费利企惠商。2022年全区新增退税减税降费缓税659亿元,其中民营企业新增退税减税降费缓税437亿元。推动用工成本实质性下降,阶段性降低工伤、失业保险费率,累计减轻企业等用人单位缴费负担29.8亿元,全区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13.8亿元,惠及企业3471户,为5.1万户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9.2亿元,惠及职工154.1万人。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全区通行费共减免17.4亿元,同比增长11.1%。实现全区范围内用电容量160千瓦及以下的小微企业用电报装“零投资”,小微企业累计节省办电成本2.4亿元。
二、民营企业金融服务质效显著提高
融资信贷支持加大。全区人民币贷款余额26918.9亿元,同比增长7.8%,其中民营企业贷款余额5934.5亿元,较年初新增205.8亿元,累计为2.6万余户小微企业发放贷款超过200亿元,办理延期还本付息贷款954.1亿元,减免利息1.41亿元。全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6.4亿元,其中个人发放10.4亿元;小微企业发放6.0亿元。推动全区金融机构进一步降低贷款利率,2022年全区新发放小微企业一般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5.7%,同比下降0.5个百分点。推进落实自治区企业上市天骏计划,发放上市工作奖补资金4900万元。
流动性困境有力纾解。2022年,“两支基金”累计投放385亿元,有效化解70多家企业570亿元流动性风险和20余家企业的120亿元刚性兑付风险。开展金融支持稳增长和稳企纾困专项行动,向金融机构重点推送餐饮零售、文化旅游等遇困行业重点项目和企业名单两千余家,推动全区金融机构为2.1万家(次)受困企业到期贷款办理延期还本付息501.8亿元。开展自治区重点产业链1+N金融服务工作,建立“1链1主办行+N家辅办行”融资服务机制,帮助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效融资,2022年,自治区奶业、肉业、羊绒、风电装备、生物制药等12条产业链核心企业和上下游企业贷款余额1720.3亿元。
三、民营企业改革创新发展支持力度持续加大
市场准入进一步放宽。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投资负面清单(2022年版)》,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按照“非禁即入”原则,依法保障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类市场平等进入,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推动民营经济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建立混改项目发布平台,自治区国资委通过混改信息发布平台成交混改项目18宗,成交金额超45亿元。围绕8大产业集群和12条重点产业链,印发《关于推进产业集群产业链建设有关事宜的通知》,形成“两图两库两表”工作机制,编制重点产业集群、产业链全景图。2022年,下达自治区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5.1亿元,组织开展2022年企业引进培育高层次人才奖励支持申报评审工作,25家入选企业奖励支持科研经费总计500万元。
科技创新支持加大。自治区先后出台了“科技兴蒙30条”“科技惠企22条”等系列惠企政策,加大对民营企业科技经费投入。2022年对自治区652家企业给予研发投入财政后补助专项资金1.3亿元;对在自治区股权交易市场科创板挂牌的37家科技型企业给予补助专项资金740万元;支持国家乳业技术创新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下达科技专项资金1亿元。2022年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1593家,同比增长92.4%,其中民营企业占比达到98%,全年实现销售收入283.5亿元,较上年增加97.1%。加大民营企业人才培养支持力度,30位民营企业优秀人才入选2022年度“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创新创业人才选拔培养计划,共获得科研或创业支持资金270万元。
四、民营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法治环境更加公平公正。自治区高院制定《关于规范涉企刑事案件审判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明确办理涉企案件时正确适用刑事政策,依法慎用强制措施,推动全区法院建立“厅网线巡”一体化智慧诉讼服务体系,实现网上立案、查询阅卷、保全鉴定、调解申诉等50余项一站式诉讼服务功能。自治区公安厅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制定“免罚”清单和“轻罚”清单,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已明确免罚清单1038项、轻罚清单1188项、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163项。加大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力度,截至12月末,已累计清偿化解政府拖欠账款78.57亿元,剩余拖欠金额16.64亿元;已清偿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5.43亿元,偿还比例为91.15%。
市场环境更加有序规范。印发《以更优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行动方案》(3.0方案),着力推动实现智慧审批、智慧监管、智慧服务。建立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大会会议通报、问题清单调度机制和“内蒙古自治区营商环境工作在线调度平台”,督办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规则,印发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审查存量政策清理制度、审查抽查制度,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持续推动存量政策清理常态化,2022年全区共审查增量文件5231件,清理废止存量文件459件。开展2022年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着眼供应链稳定,开展转供电、水电气暖、金融机构、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等涉企收费检查,立案20件,实施经济制裁1025万元。
政务环境更加便捷高效。推进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二期工程建设,“蒙速办”移动端提升项目,内蒙古政务服务网累计接入特色应用1074项,设置特色专题服务2428个,累计访问4800万次。“蒙速办”移动端注册用户达1701万,2330项高频服务事项实现掌上办理,访问量超7.7亿次。打通41个部门垂建业务系统,汇聚政务数据15亿条,累计调用超5000亿次,共享调用电子证照数据超6000万次。发改、住建、自然资源、政务服务等部门共同完善项目审批流程,大力推动区域评估,涉及自然资源、发展改革、生态环境等7个领域的664项区域评估成果实现了免费共享使用,已有1500多个项目使用区域评估成果5790多次,累计为企业节约成本1.31亿元。
五、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落到实处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政治领导进一步强化。开展“党的二十大、全国全区统战工作会议精神进企业”活动,集中开展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百日攻坚”行动,分领域指导各盟市成立互联网、出租车、快递、外卖等 57 个行业党委。进一步完善青年企业家人才库,举办内蒙古年轻一代企业家“同心思享汇”主题系列党日活动,以思想政治引领、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等政策宣讲为重点,夯实年轻一代民营经济人士听党话跟党走的思想基础。
政企沟通渠道进一步畅通。进一步调整完善领导干部定点联系民营企业和商会组织制度,全区联系走访民营企业(商会)11661家,走访企业20473次,召开座谈会、联谊会2142场,解决问题2597个。12345热线工作扎实推进,印发《自治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法》等制度,全年全区12345热线平台共受理诉求614万余件,月均受理51万余件。设立96888内蒙古民营企业服务热线,已受理299件。优化升级“蒙企通”民营企业综合服务平台,“蒙企通”登记注册市场主体47万余家,上传惠企政策1万余个,处理答复“意见诉求”1245条,办结“反映问题”103件。
服务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充分发挥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作用,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民营经济发展大会,发布2022内蒙古民营企业100强系列榜单,开展“自治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项目”,选树7批1090家自治区诚信典型,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印发《自治区营商环境评估实施办法(试行)》,连续4年实施全区优化营商环境评估,形成以评促改、促优的良性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