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关于调整战略性新兴产业电力交易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内工信经运字〔2022〕405号),现对参与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电力交易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至3月16日。公示期间,如有对附件名单内企业相关信息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邮件形式向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反映,并在邮件中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反映内容应秉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公示期后反映的意见不再受理,无实名和联系方式的反映意见不予受理。
附件: 参与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电力交易企业名单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