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内蒙古自治区休闲农牧业与乡村旅游

发展规划(2021-2025年)》意见的公告

为加快推进休闲农牧业与乡村旅游发展,进一步推动全区休闲农牧业转型升级,满足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新需求,实现休闲农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根据农业农村部工作要求,我厅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休闲农牧业与乡村旅游发展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件:nmgxccyc@sina.com。

2.传真:0471-6652281。

3.信函:呼和浩特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街70号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乡村产业发展处,邮编010010。

请在电子邮件主题、传真首页和信封上注明“关于《内蒙古自治区休闲农牧业与乡村旅游发展规划(2021-2025年)》反馈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2年2月20日。

附件: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休闲农牧业与乡村旅游发展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docx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