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开局之年,内蒙古科技创新捷报频传,自治区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5%以上,“内蒙古实施‘科技兴蒙’行动激发区域创新活力”被列为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典型经验做法通报表扬。
2021年以来,在《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导下,《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等一批行业、产业、领域“十四五”专项规划密集出炉,科技创新作为核心内容与关键热词,稳占C位。与此同时,自治区各部门、各盟市围绕“科技兴蒙”行动先后出台支持科技创新的政策文件40余个,全区上下齐抓共管、协同联动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基本形成。
聚焦企业关切
更好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
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是推动创新创造的生力军。在当今科技革命风起云涌,技术更迭日新月异的大背景下,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越来越被视作经济整体实力和地位的“风向标”。
为了加快推进“科技兴蒙”行动,促进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政策链、资金链深度融合。2020年,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兴蒙”行动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科技兴蒙30条”),单独设置“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篇章,从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梯次培育科技型企业、引导产学研协同创新、推动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等方面进行部署。
2021年,自治区围绕“科技兴蒙30条”配套利好政策频频抛出——
《内蒙古自治区企业研究开发投入财政后补助办法》,鼓励创新主体持续加大研发投入,自治区财政按一定比例对符合条件企业的研发投入给予后补助资金支持。
《内蒙古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奖补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措施,更好地发挥财政科技资金对企业科技创新的激励和引导作用,推动我区高新技术企业规模和质量同步提升。
《内蒙古自治区企业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引导各盟市建立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为企业提供政策对接、技术研发、平台建设、成果转化等创新服务。
内蒙古不遗余力为企业创新主体发展提供政策保障。自治区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兴蒙”行动财政资金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对企业采取普惠性后补助政策,在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高新技术企业奖补、科创板挂牌企业奖补等内容明确了具体操作细则,帮助企业充分享受政策红利,支持企业开展研发活动,激发企业创新热情。
令企业家们更为兴奋的是真金白银地支持。
到2025年,我区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规模达到370亿元左右。2021年7月底,自治区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研发投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并明确行动目标:“十四五”时期,自治区建立政府投入刚性增长机制和社会多渠道投入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全社会研发(R&D)经费投入年均增长20%。
深入推进重大科技平台建设
不断优化创新生态环境
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是国家和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集聚高端创新资源、提升综合竞争力的关键支撑。
在绿色发展的新蓝图下,内蒙古对科技创新的需求比任何时候都更为强烈和迫切。
以“三区两中心”为代表的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培育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呼包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集聚了全区50%的科研机构、57.4%的高新技术企业、62.3%的高校,鄂尔多斯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以“荒漠化防治和绿色发展”为主题实施了一批重点示范工程,巴彦淖尔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以小麦和肉羊为主的产业集群初具规模。子午工程二期、阴山北麓草原生态水文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等一批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在我区落地建设。
创新平台载体“提质进位”“促优培育”行动成效明显。自治区本级支持高水平创新平台的资金投入累计超过20亿元。涵盖优势特色领域的151家重点实验室取得多项原创性成果。呼和浩特金山高新区、包头稀土高新区在全国的位次分别较上年提升10位、5位。
这些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深入推进离不开自治区政策支持。
2021年,自治区出台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内蒙古自治区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工作指引》《内蒙古自治区星创天地管理办法(试行)》《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强化研发平台建设,为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提供政策保障。
自治区紧扣产业链供应链部署创新链,重点在乳业、稀土新材料、碳基新材料、新能源、种业等领域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布局一批重点实验室、科技创新中心和新型研发机构,高标准打造一批高新技术创新中心和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加强呼包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巴彦淖尔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鄂尔多斯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示范区和国家乳业技术创新中心、国家稀土新材料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着力将“三区两中心”建设成为国家级创新平台,成为自治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引擎动力。
据了解,“科技兴蒙”行动启动以来,内蒙古自治区积极与科技部、北京市、广东省、中科院等建立开放合作机制,共建了上海交大呼和浩特科创中心、鄂尔多斯碳中和研究院等68家各类新型研发机构,目前已吸引114个高校、科研单位参与内蒙古的科技创新发展。
推进成果转移转化
支撑高质量发展
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形成具有更强创新力、更高附加值、更安全可靠的产业链供应链,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题中之义。2021年全国两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要求内蒙古“要紧扣产业链供应链部署创新链,不断提升科技支撑能力”。
一年来,内蒙古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聚焦自治区转型升级重大需求,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度,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在乌海市海勃湾工业园区,煤焦化企业副产的富氢焦炉煤气每天都会通过管道输送到另一头的冶炼铸造企业,通过世界首创的氢基熔融还原技术工艺,生产出高铁、核电等高端装备制造所必需的基础材料——高纯铸造生铁,开启了一条“煤焦化—氢冶金”的绿色化、精深化、高端化产业链。
促成这一成果落地转化的正是内蒙古与中科院共同打造的乌海市氢冶金研究孵化中心,项目的成功投产,是自治区通过“科技兴蒙”行动引智借梯、破解难题的一个生动缩影。
自治区加大科技成果转化的力度,坚持在政策倾斜、资金支持、破解难题等方面下功夫。
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需要载体与平台的支撑。《自治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基地、专业化技术研发与中试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指出,示范基地和中试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管理遵循统筹部署、突出特色、辐射示范、动态管理的原则,明确了示范基地与中试公众服务平台都是促进科技转移转化的重点载体和平台。
近日,发布的《内蒙古自治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指引》强调,重点培育和林格尔新区、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巴彦淖尔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6个园区创建示范区,力争在“十四五”期间批准设立3至4个示范区。
如何用好科技成果评价这个“指挥棒”,自治区破陈出新,防止“一把尺子量天下”。
2021年12月,出台的《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围绕科技成果评价“评什么”“谁来评”“怎么评”和“怎么用”全链条需求,结合我区实际,创新科技成果评价方式,引导科技人员潜心研究、探索创新,推动产出高质量科技成果,营造良好创新生态,促进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深度融合。
构建开放合作新格局
筑巢引凤聚人才
指导农牧民如何应对极端天气科学防寒减灾、深入养殖户圈舍进行禽畜防疫指导、实地调研帮助农户解决大棚薄皮甜瓜畸形瓜问题……天寒地冻,科技特派员的服务热情不减。
产业是乡村振兴的经济基石。《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助力乡村振兴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提出,拓展服务乡村振兴新模式,支持科技特派员在符合有关规定前提下,以科技成果或知识产权入股、资金入股、技术入股等多种形式,与服务对象结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激发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活力。这种模式改变了以往无偿服务的做法,给智慧之火添上了利益之油。
“创新之道,唯在得人”。人才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是实现民族振兴、赢得国际竞争主动权的战略资源。
为加强和规范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稳定科技人才队伍,加快高层次科技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不断强化基础研究,进一步提升我区原始创新能力,自治区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鼓励我区科技人员在自然科学领域开展基础研究。
持续推进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自治区探索“揭榜挂帅”重大科技项目立项组织管理新机制,广泛汇聚优势研发力量,把蛰伏的巨大科技创新潜能有效释放出来,有组织、高效率地破解科技难题。简化科技项目申报流程,让信息多跑路,科研人员不跑腿,为科研人员减少工作量70%以上。深化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与激励保障,内蒙古人民医院将成果转化收益的90%归成果团队支配,创造了业内最高比例。包钢集团成立了全区国有企业首家科技型股权激励企业,拿出17.5%的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在探索科研人员股权激励方面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
激发科技人才创新活力。围绕“一心多点”人才工作新格局,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各类人才。以“草原英才”工程为重点,累计培养高层次科技人才430人、产业创新团队126个。以“科技兴蒙”行动为纽带,引进区外高水平创新团队300余个,全区44家院士专家工作站共引进院士团队科研人员近500人。
行而不辍,未来可期。
面对高质量发展的时代课题,“科技兴蒙”行动已成为建设创新型内蒙古的关键抓手。从对创新驱动发展进行顶层谋划,到加强科技创新政策配套落地,再到激发科技创新潜力的一系列改革实招,内蒙古科技创新活力不断迸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