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自治区民政厅安排部署2022年自治区本级社会组织“双随机”抽查执法检查工作。本次抽查检查结合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回头看”、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等专项整治开展。主要对象为2021年12月31日前在自治区民政厅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按6%的比例随机抽取100家社会组织,其中社会团体50家,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50家。
本次执法检查在社会组织自查基础上,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相关情况进行全面审查,民政厅将进行随机抽查。检查结束后,将将社会公布检查结果,并组织抽查结果为“不合格”的社会组织进行整改。同时将把抽查结果作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政府购买服务、税收优惠、资格认定、评优评先等工作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