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2〕133号,以下简称《通知》)(具体内容请登录工信部中小企业局网站查看),为了做好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企业按要求申报

申报企业和复核企业按照《通知》和《办法》要求,在2022年6月21日至6月28日期间,通过线上报送系统(zjtx.miit.gov.cn,技术支持电话:0571-56137700)提交申请,打印《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附件1)或《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附件2),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附件5)等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后逐级上报。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纸质件应与网上系统填报内容完全一致。

二、各盟市严格审核

各盟市工信局按照《通知》和《办法》附件3中认定标准和附件4中“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严格把握,对申请材料和复核材料审查核实后,提出推荐意见。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范围为已获得自治区认定的“专精特新”示范中小企业、细分领域专业化“小巨人”企业和今年正在申请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包括已获工信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如有未通过复核的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需在文件中说明具体原因。各盟市工信局于7月1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文件、《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附件1)、《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附件2)、《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附件3)、《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附件4)以及企业申请材料纸质件(一式三份)通过EMS寄至自治区工信厅中小企业局。将附件1和附件2封面(第1页)在企业名称盖章处盖章后扫描成PDF版,连同附件1-4的word版一并发送至自治区工信厅中小企业局。

三、自治区审核推荐。自治区工信厅将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各盟市初审上报的企业进行审核,择优上报工信部。

附件:1.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

2.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

3.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

4.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

          5.佐证材料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