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处室: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三引进一培养”推进人才工作“强心活点”项目任务分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6月15日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三引进一培养”推进人才工作“强心活点”项目任务分工工作方案

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部署,我厅认领了“以‘三引进一培养’推进人才工作‘强心活点’”的“揭榜领题”项目任务。为确保认领任务取得扎实成效,实现破题解题推动科技创新人才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一体化统筹配置项目、平台、人才、政策、资金,着力优化科技创新环境,重点从四个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实现科技人才团队创新能力提升。即支持5名以上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团队开展科技研发活动;支持培养10名以上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开展创新活动;支持吸引和集聚科技创新人才团队的“人才高地”建设;支持采取“揭榜挂帅”、赛马、定向委托等新型项目组织形式,激发科技创新人才团队活力。

二、主要任务

1.启动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团队引育项目。从在科技创新、技能攻关方面有突出成就,近几年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绩,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其所在团队的研究方向符合自治区产业发展需要的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中,遴选5个以上人才团队重点跟踪培养,给予持续稳定的科研经费支持。(责任处室:人事处、规划处)

2.实施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培养计划。优化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体系,加大对45周岁以下杰出青年基金和40周岁以下青年基金项目的资助力度,培养青年科技创新拔尖人才10名以上;依托“西部之光”人才培养引进计划,支持自治区10个“西部青年学者”A类(地方)项目,对项目入选者给予配套经费支持。(责任处室:人事处、规划处、基础处)

3.拓宽项目引才聚才渠道。采取“揭榜挂帅”、联合基金、定向委托、竞争择优等新型项目组织形式,集聚一批国内外高水平的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推进形成以项目平台集聚人才、以人才成长带动团队建设、以团队发展助力科技创新的良性发展机制。(责任处室:规划处、高新处、农村处、社发处)

4.通过科技招商引才聚智。充分发挥“4+8+N”合作机制作,通过科技招商引进人才团队、创新项目、创新成果、创新平台、创新型企业落地我区,成立10家以上新型研发机构、打造10家自治区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做好“骏马奖”评选奖励工作,鼓励外国专家为自治区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责任处室:人事处、合作处、成果处)

5.支持“一中心一园区”建设。重点支持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人才科创中心和乌兰察布京蒙人才科创园建设,打造和林格尔新区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推动建成察哈尔高新技术开发区;结合“一中心一园区”发展定位,支持两地建设技术创新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院士专家工作站、新型研发机构、科技特派员工作站、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和人才培养基地;深化京蒙协作,借助北京丰富的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资源,开展科技合作与人才交流。(责任处室:人事处、规划处、基础处、高新处、农村处、合作处、成果处)

6.加强“双子星座”引才育才平台建设。指导引导赤峰、通辽等各盟市立足特色优势,明确差异化发展突破口,支持其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市场主体在人才引进、科技创新等方面与自治区各类引才育才平台载体开展深度合作。(责任处室:规划处、基础处、高新处、农村处、社发处、合作处、成果处)

7.推动科技创新人才向企业流动。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双倍增”行动,鼓励有能力的企业承担国家、自治区科技项目,引导企业组建国家、自治区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引导企业聚焦解决技术瓶颈,精准引才引智。(责任处室:基础处、高新处、农村处、社发处)

8.升级打造“科技飞地”“人才飞地”。发挥内蒙古科创中心(北京)“孵化在北京、转化在内蒙古”的平台作用,为各类市场主体牵线搭桥,强化技术开发、技术转移转化、科技企业孵化、人才对接等服务。聚焦自治区产业特点,结合自治区“人才周”活动,适时开展“博士论坛”或“创新论坛”等活动。(责任处室:人事处、合作处)

三、具体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相关处室要聚焦破解科技创新能人才工作难点重点问题,认真研究落实举措,明确工作目标、具体任务,列出时间表、路线图,确保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加强统筹协调。实行“月报告季调度”,相关处室人才工作联络员要每月总结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人事处要按季度调度工作进展,及时总结工作情况,定期向厅领导汇报,并按要求报送党委组织部。

(三)加大宣传引导。相关处室要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创新做法,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做好宣传工作,讲好科技创新和科技创新人才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