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财税〔2026〕784号
各盟市财政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盟市税务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四条以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经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税务局联合审核确认,内蒙古自治区注册税务师协会等13户非营利组织具备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资格,免税资格有效期为2026-2030年(指税款所属期)。
主管税务机关要严格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第五条、第六条规定,进一步加强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后续管理,正确区分免税收入和应税收入并按规定分别处理。如发现非营利组织不再符合免税条件或出现应取消免税资格情形的,应及时报告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税务局复核或取消其免税资格。
附件:2026年度第一批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2026年7月29日
附件
2026年度第一批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名单
1.内蒙古自治区注册税务师协会
2.乌海市海南区教育发展基金会
3.乌海市竹翠兰香公益基金会
4.科尔沁左翼中旗康城教育发展基金会
5.敖汉大爱无疆青春圆梦教育基金会
6.包头市东河区复兴教育发展基金会
7.固阳县同心圆梦教育发展基金会
8.鄂尔多斯市苏里格公益基金会
9.内蒙古汇能慈善基金会
10.鄂尔多斯市天骄城乡社区发展基金会
11.内蒙古律合公益基金会
12.内蒙古爱心养老基金会
13.内蒙古自治区金源康公益基金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