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能源〔2026〕10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能源主管部门,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有关中央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深入践行“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有关要求,我们组织编制了《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 家 能 源 局
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