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工信装工字〔2026〕364号

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委《关于开展2026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工信厅联通装函〔2026〕343号)要求,现组织开展自治区卓越级、领航级智能工厂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卓越级、领航级智能工厂”的企业应满足《关于开展2026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要求,申报卓越级须通过自治区先进级工厂认定,领航级须通过国家卓越级智能工厂认定。

(二)申报主体应通过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www.c3mep.cn)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或第三方认证评估,卓越级智能工厂应达到三级及以上,领航级智能工厂应达到四级及以上。

(三)2026年我区申报卓越级智能工厂推荐名额30个,领航级智能工厂推荐名额1个,已完成国家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单位项目验收的企业申报卓越级智能工厂不占用地方推荐名额。

二、其他要求

请各申报企业于8月10日前完成线上申报(申报平台:www.miit-imps.com),并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申报书3份报至属地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于8月14日前将项目推荐正式文件、推荐项目纸质版申报书2份以及项目推荐汇总表(工业和信息化部文件附件3、附件5)报至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装备工业处。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办公厅(综合司)关于开展2026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

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