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公布林草碳汇项目审核机构的公告
为规范自治区林草碳汇项目审核管理,保障碳汇计量的科学性、真实性,按照评选程序安排,我局经公开征集、资格审查、专家评审、会议审定等环节,最终确定了3家机构为自治区林草碳汇项目审核机构。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自治区林草碳汇项目审核机构名单
(一)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监测规划院
(二)内蒙古风天林草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三)包头市林业和草原工作站(联合单位:包头市碳计量中心)
二、主要工作职责
各审核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及自治区林草碳汇项目审核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开展以下工作:
(一)“北方绿碳”碳汇项目设计文件审定;
(二)“北方绿碳”碳汇项目监测计划符合性检查;
(三)“北方绿碳”碳汇项目碳汇量的现场核证,并出具审核报告;
(四)其他碳汇项目审核技术支撑保障工作。
我局将定期对审核机构开展监督管理、绩效评价和项目抽检,对审核机构资格实行动态管理,有弄虚作假、分包转包、数据泄密、审核利益相关项目等情形的,取消审核资格,并依法依规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林草碳汇项目审核机构资格自2026年7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3年。
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