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府发〔2025〕63号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鄂尔多斯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实施方案(2026—2030年)》已经市人民政府2025年第3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8日
鄂尔多斯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实施方案
(2026—203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培育优质中小企业的决策部署,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聚焦产业链关键环节和核心技术突破,进一步加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力度,健全专业化服务机制,结合我市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培育目标
以构筑“四个世界级”产业为目标,聚焦基础零部件、基础元器件、基础工艺、基础材料、基础软件和产业技术基础工业“六基”领域,围绕现代能源、现代煤化工、现代装备制造、羊绒产业和未来产业五大集群,重点在先进煤化工、绿氢绿氨绿醇、低空经济、人工智能、算力、新型储能、新材料、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领域开辟新战场、布局新赛道,突出“专”“精”“特”“新”特性,着力培育一批结构合理、竞争力强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梯队,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
在国家“十四五”期间规划“100:10:1”培育目标框架下,综合考虑我市实际情况和发展潜力,到2030年,力争培育认定创新型中小企业1000家以上(含1000家)、自治区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0家以上(含200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0家以上(含10家)。同时,按照“梯度晋升+直接培育”双路径,推进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支持自治区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向自治区级、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升级,针对具备核心技术与市场优势的大型企业开展直接培育,到2030年,力争培育自治区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15家以上(含15家),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10家以上(含10家),进一步夯实我市制造业基础,成为推动我市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
二、重点培育方向
按照梯度培育路径,把握“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创新力”核心要求,立足全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聚焦现代能源、煤化工、装备制造、羊绒、未来产业五大集群及配套生产性服务业,重点培育和引进为产业发展“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提供重要支撑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一)现代能源产业。锚定“专业配套”,突破核心技术,聚焦煤炭绿色开采、智能电力设备、储能技术装备、氢能“制储运加用”全链条,力争培育30—40家掌握核心技术企业。
(二)现代煤化工产业。聚焦“精细品质”,深耕高附加值领域,围绕煤制油气、煤制烯烃、可降解材料、煤基化纤、煤基高端化学品、绿色煤焦化等细分领域,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争培育50—60家高附加值产品企业。
(三)现代装备制造产业。突出“特色突围”,抢占新赛道先机,瞄准电子级多晶硅、单晶硅、风电关键零部件、汽车零部件、煤机等新赛道,力争培育50—60家掌握关键技术企业。
(四)羊绒产业。立足“特色化”,做精细分领域,聚焦羊绒精细分梳、高端面料研发等特色赛道,力争培育20—30家特色化企业。
(五)未来产业。强化“创新引领”,围绕新材料、算力经济、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生物医药、生物化工、智能网联汽车、智能机器人等前沿赛道,力争培育40—50家掌握前沿技术企业。
(六)生产性服务业。以服务“五大产业集群”为支撑,配套发展数字科技服务、网络安全服务、人才培训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力争培育20—30家特色化服务企业。
三、重点任务
(一)健全梯度培育体系。坚持“储备一批、培育一批、提升一批”原则,建立市、旗区联动筛选机制,建立完善由优质中小企业向“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逐级提升的梯度培育体系,同步开展精准诊断指导与对标提升服务,构建从孵化培育、成长扶持到发展壮大的全周期培育体系。建立企业成长评价机制,实行“有进有出”动态管理。(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园区管理委员会)
(二)强化培育政策支持。对首次评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自治区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在享受自治区奖励基础上,市级再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2023年以来已评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按程序开展提质评估,在评估符合认定条件的基础上予以奖励;对首次评定为自治区级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市级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2025年已评定为自治区创新型中小企业的,按程序开展提质评估,在评估符合认定条件的基础上予以奖励;对首次获评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自治区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的,在享受自治区奖励基础上,市级再分别给予15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园区管理委员会)
(三)强化产业精准招商。聚焦全市重点产业发展基础,系统梳理短板弱项与发展机遇,编制并动态更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招商项目库、招商图谱和招商地图,重点围绕江苏、浙江、山东、上海、广东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集聚区,通过敲门招商、以商招商、平台招商、产业链招商等方式,精准招引配套延链补链强链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动全市重点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建立政府搭台的“链主企业+配套企业”联动招商机制,以本地区龙头企业和链主企业为核心,围绕其生产需求和供应链布局,通过股权合作、订单绑定、联合研发等深度协作模式,构建开放共赢的产业招商生态。聚焦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产业高地,主动对接区域内人才科创中心、行业协会、商会,精准举办招商引资恳谈会、推介会,吸引各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落户我市。(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园区管理委员会)
(四)强化金融服务支持。争取自治区重点产业引导基金支持,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面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加大直接投资力度,带动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硬科技。健全政金企对接长效机制,举办政金企对接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赋能,引导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运用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国人民银行鄂尔多斯市分行、鄂尔多斯金融监管分局;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园区管理委员会)
(五)推进创新融合发展。贯彻落实鄂尔多斯“人才新政2.0版”、“科技新政30条”2.0版,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建国家级、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支持企业建设自治区级企业研发中心;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梯度培育科技型企业,支持企业承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科研成果转化应用及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支持引进高层次人才,大力吸引储备青年人才,聚力招引产业紧缺人才,借力“飞地”延揽市域外人才。探索构建市场导向的产学研协同机制,发布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科技创新“需求清单”,引导高校、科研院所“按需攻关”,建立“企业出题、政府立题、科研院所答题”的科研攻关模式,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依托零碳低碳园区,完善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检测、评估、认证体系。(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园区管理委员会)
(六)促进企业提质增效。持续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与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强化计量技术支撑,引导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鼓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加强产业关键技术和核心环节专利布局,争创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研发高附加值新产品,加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示范应用与政府采购支持力度。(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园区管理委员会)
(七)推进智改数转升级。依托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研发推广高水平智能制造装备,培育创建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及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支持细分行业企业建设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打通原料供给、设计开发、生产营销、售后维护全环节,构建产供销一体化运营新模式。支持企业开展数字化改造、建设智能工厂,发展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加快“5G + 工业互联网”创新融合应用,引导企业核心业务“上云用云”,提升数字化转型水平。(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通管办,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园区管理委员会)
(八)强化绿色低碳发展。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应用绿色技术、开发绿色产品、建设绿色工厂,开展全生命周期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建设,树立资源节约标杆。加强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新增投资和技改项目的用能保障。对规划环评合规园区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按规定简化项目管理;对污染物排放量小、环境风险低、生产工艺先进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依法依规以非现场方式为主开展执法检查。(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能源局、市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园区管理委员会)
(九)支持企业拓展市场。推进全市助企行动“一月一链 链链融合——我为企业找订单产需对接会”常态化长效化,加强大中小企业融通对接活动,分行业梳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产业链分布和协作清单,以集群和产业链为单位,构建“头部企业引领+中小企业配套”的产业链生态圈。推动重点行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链式“出海”,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与国内、国际展览展销会。(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鄂尔多斯市委员会、市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园区管理委员会)
(十)开展精准服务赋能。依托鄂尔多斯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市财政每年统筹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组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管理培训、科创金融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商标和品牌创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创新发展能力评价、成长性评估、专项法律财税服务等活动。发挥市助企行动专班会议机制作用,推动各成员单位加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服务力度,协调解决企业共性问题。(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市财政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园区管理委员会)
(十一)强化链群协同培育。认真贯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重点产业布局的指导意见》,以“四个世界级产业”为牵引,引导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与产业谋篇布局协同发展,实施现代能源、现代煤化工、现代装备制造、羊绒产业和未来产业五大产业集群培育,推出“产业链配套”管理,构建“企业+产业链群”培育链路,引导企业精准布局细分赛道,提高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精准度。引导旗区、园区建设细分行业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精准培育一批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深化全市助企行动“六个培育行动”,做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基础。(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园区管理委员会)
四、保障措施
市级统筹调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情况,各旗区、园区每年按培育目标向上推选企业,将相关培育工作成效纳入市对旗区、园区考核评价。全面落实国家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相关政策,加大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项资金争取力度,对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全周期、多角度的支持。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行定期调度,跟踪掌握企业的发展动态和成长情况。认真总结企业在培育提升工作中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加大宣传引导,弘扬工匠精神,营造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良好氛围。
本方案有效期内如遇法律法规、规章或国家、自治区及我市有关政策调整变化的,从其规定。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府发〔2025〕103号)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