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进一步加强自治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绿色制造标杆引领作用,推动自治区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现就组织开展2026年度自治区绿色制造单位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本年度推荐范围包括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申报单位须严格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最新评价标准及《内蒙古自治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要求,规范开展评价与申报工作,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合规。
二、申报推荐工作安排
(一)申报要求
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提质扩面总体要求,坚持质量优先、全面覆盖,组织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园区登录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 在线填报申报信息、上传佐证材料。平台同步提供申报政策解读及填报指引视频,已有行业专项评价标准的,按对应标准填报评价;其余行业企业按照通用评价通则开展填报评价。
(二)推荐程序
1.符合条件的市级绿色制造单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向属地工信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2.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严格核验申报单位各项评价指标、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先进性,并充分征求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意见,确定推荐名单,出具正式审核意见文件,于6月18日前报送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3.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对推荐单位情况进行审核,择优遴选符合条件单位,在厅官方网站公示无异议后,发布2026年度自治区绿色制造单位名单。
(三)动态管理
对2020年、2023年公布的自治区级绿色制造单位,开展复核评估。相关单位须于6月30日前登录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对照最新评价标准完成填报评估;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根据实际需要开展现场核查。对逾期未填报、不再符合绿色制造建设条件的单位,依据相关管理办法移出自治区绿色制造名单。
三、有关要求
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强化政策赋能保障,精准开展培育指导,从严把控申报质量,抓实常态化监督工作,及时报送绿色制造单位信息变更、运行异常、不再符合建设条件等相关情况,实现绿色制造单位动态调整、有进有出。加大典型经验宣传推广力度,切实发挥绿色制造单位基础导向作用,引导全区制造业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升级。
联 系 人:自治区工信厅曾姝华、冯晔
联系电话:0471-4866640、4866524
附件:盟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汇总表
2026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