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六七七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有关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交城骏枣等63个产品予以地理标志产品认定,并实施保护。

附件:1. 交城骏枣等63个地理标志产品公告信息

2. 交城骏枣等63个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