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自治区各部、委、办、厅、局,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6〕39号),为做好2026年度全区工程系列轻工、纺织、电子(含计算机正高级)专业和工艺美术专业职称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文件依据

(一)关于参评范围。符合自治区人社厅《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内人社发〔2025〕16号)规定的人员可以参评。

(二)关于申报条件。申报人员需符合自治区人社厅2021年修订的轻工、纺织、电子等专业职称评审条件,自治区人社厅、工信厅2023年印发工艺美术专业职称评审条件要求及有关政策规定。申报计算机专业正高级职称的,需通过国家组织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高级资格(水平)考试,具体申报条件参照自治区电子专业正高级职称评审有关条件执行。对于从事专业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可按照本人长期从事专业申报职称。非全日制学历与全日制学历、职业院校毕业生与同层次普通学校毕业生在职称评审方面享有同等待遇。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相应专业职称。对科研项目、经费数量、获奖情况、论文期刊层次、头衔、称号等不作为限制性条件和硬性要求。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的,按照《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意见的通知》(内人社发〔2021〕16号)有关要求执行。按照国家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自治区公布的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专业技术人才取得职业资格即可视同具备相应系列(专业)层级的职称,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破格评审和继续教育有关要求按照自治区人社厅有关规定执行。对助力乡村振兴一线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和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称评审的,给予政策倾斜,具体措施按照自治区人社厅有关规定执行。

(三)关于转系列评审。专业技术人才调整工作岗位后,工作专业发生变化,需转评新职称系列(专业)的,按照“先转后评”的原则,须在现工作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可按规定申报评审相应系列(专业)同级职称;取得新的职称后,从事相应技术工作1年以后并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可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转系列(专业)人员的资历和任职年限与原职称连续计算,相关的业绩成果予以认可。

二、申报流程

(一)材料申报程序

1.线上注册申报。

(1)申报人员须访问内蒙古人才信息库(网址:www.nmgrck.cn),进行线上注册并登录,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填写业绩档案中学历、工作经历等信息,并由工作单位审核通过。已注册并填写过相关信息的申报人员,需核实填写信息是否准确。

(2)申报人员在业务办理—2026年职称申报栏目中,选择对应的申报计划(申报人员需慎重选择申报计划,选择确定后不能修改或新增,因申报计划选择错误而导致无法参加当年度职称评审的责任自负),完成职称信息填报,并按照有关要求上传相关申报材料。“线上盲审盲评”申报人员提交后,可下载并查看《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系统申报步骤、填写格式说明、提交材料要求等请查看系统内申报操作指南。)

(3)为规范线上盲审盲评工作,申报人员需在线提交两套材料:完整申报材料(全套正常材料);脱敏申报材料(需通过系统内置工具对申报材料进行脱敏处理)。请务必严格区分两套材料,确保盲审盲评工作顺利进行。

(4)中央和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驻内蒙古自治区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参加我区工程系列轻工、纺织、电子(含计算机正高级)专业和工艺美术专业评审的,须经本单位同意并由中央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或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经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方可参加评审。

2.相关要求。

申报人员应确保所有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有效,且完整申报材料、脱敏申报材料(填写的信息、业绩等)相同。

审核过程中,发现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完整申报材料、脱敏申报材料(信息、名称等)不同等问题,申报信息均回退至本人账号内,需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再次提交申报。因上述原因审核不通过、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职称评审的,不能补报。

(二)审核公示程序

1.所在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逐级上报。

2.主管部门复核。各级主管部门要按规定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予以报送。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更正的全部材料。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

3.报送公示要求。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区直主管部门在上报材料前,要将本地区、本部门申报工程系列轻工、纺织、电子(含计算机正高级)专业和工艺美术专业的人员汇总花名册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上报材料需包括公示情况。

三、申报截止时间

个人职称评审材料申报工作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0日,材料审核和逐级报送工作截止时间为8月10日。申报工作结束后,不再补报相关材料。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学历、资历、任职年限、业绩成果(论文、奖项、荣誉等)、继续教育审验卡截止时间为个人申报工作截止时间。

四、其他事宜

(一)关于评审材料。申报人员填写的表格和提供的材料附件必须真实有效,内容一致,并签署《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申报人员按照《送评材料目录清单》认真准备的相关材料,要按照要求在系统内上传电子版原件和脱敏件一并上报。《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中单位审核意见、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盟市厅局审核意见处必须由审核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提供的业绩材料,所在单位审核人审核原件后,要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字样,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上传。

(二)关于汇总花名册。各单位需要报送《申报人员汇总花名册》(见附件),并将花名册电子版(excel格式)一并报送。

(三)关于收费标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厅对自治区人事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与证书工本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1〕1202号)和《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与证书收费及支出的通知》(内人发〔2001〕124号)标准缴纳评审费。其中:正高级320元、副高级280元、中级150元、初级100元。各单位统一报送申报材料同时上交有关报名费用。

附件:1.送评材料目录清单;

2.申报工程系列XX专业人员汇总花名册

3.申报工艺美术专业人员汇总花名册

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