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能源规〔2020〕1479号)、《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内蒙古自治区“获得电力”工作方案及任务台账的补充通知》(内能电力字〔2021〕250号)等文件要求,我市印发了《鄂尔多斯市优化电力营商环境行动方案》(鄂府发〔2021〕301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现从文件修订背景、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解读。

一、《行动方案》出台的背景、重要性和必要性

出台《行动方案》是满足人民群众和企业期盼的客观需要。近年来,根据国务院部署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与地方政府、国家有关部门和电网企业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提升,取得了明显成效。各地积极推广北京、上海等地区典型经验,线上用电报装服务系统已在全国范围全面推开,各直辖市、省会城市2019年底已实现低压小微企业“三零”服务,并将办电时间压缩至30个工作日以内。电网企业还创新推出高压大中型企业“省力、省时、省钱”(以下简称“三省”)服务。这些工作为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奠定了基础,营造了良好氛围。

目前“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发展仍不平衡,在推广低压小微企业“三零”服务的过程中存在服务不规范、标准不统一、信息不透明等问题,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获得电力”服务水平的全面提升。因此,有必要制定出台《行动方案》,将“三零”服务以及各地涌现的典型经验做法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统一认识,凝聚合力,统筹全国“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整体提升工作,明确目标和任务。

二、《行动方案》的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主要在以下几方面进行修订完善。

(一)工作目标

办电流程方面,实行“三零”服务的低压用户全过程平均办电时间压减至9个工作日以内,其中无外线工程的不超过3个工作日;未实行“三零”服务的低压非居民用户、高压单电源用户、高压双电源用户各环节合计办理时间分别在6个、22个、32个工作日以内;在用户具备受电工程建设条件下,10千伏高压用户平均接电时长不超过30天,其中外线工程平均时间不超过20天。

办电成本方面,电网覆盖范围内的160千瓦及以下小微企业、居民、非居民客户等“三零”服务客户用电报装“零投资”。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中压客户投资界面延伸至客户建筑区划红线,进一步降低企业的办电成本。

电力外线工程政府行政审批方面,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及“三零”低压工程电力外线工程实施告知承诺制,实现政府行政“零审批”。其他项目电力外线工程协议性文件及行政许可手续办理实行并联审批,总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

供电可靠性方面,2021年鄂尔多斯市中心区、市区、城镇、农村地区用户年均停电时间分别压减至1个、4个、9个、16个小时以内,2022年前年均同比压缩10%以上。

(二)工作任务

拓宽渠道,客户办电更便利方面,明确持续推广用电报装、电费交纳线上办理、用电报装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业务联办、用电报装与企业工商注册业务联办、用电更名与不动产登记中心产权变更业务联办、推动政务信息互联互通等方式优化“获得电力”,使客户办电更加高效便利。

压减办电时间,客户办电更省时方面,明确压减用电报装业务办理时间、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压减电力接入工程审批时间、重点企业设置绿色办电渠道有效压缩办电时间。

降本减负,客户办电更省钱方面,明确延伸电网投资界面、规范用电报装收费、开展临时用电变压器租赁服务、推动管网资源共享等方式节约客户投资,使办电更省钱。

信息公开,客户办电更透明方面,明确主动公开办电信息、做好电网可用资源信息公示、提高电费电量透明度,使办电信息更加透明公开。

强化管控,客户用电更可靠方面,明确加强电网规划建设、加大主配网改造力度,提高配网自动化应用水平、减少停电时间和停电次数、强化客户侧设备管控,使客户用电更可靠。

(三)保障措施

通过市级层面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协同推进优化用电营商环境“获得电力”,促使政府相关部门与供电企业加强沟通联络,协同互动。各旗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旗区优化电力营商环境行动方案,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分工,建立工作机制,强化考核监督,将优化电力营商环境纳入供电企业业绩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