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审批特殊环节清理规范工作方案的通知》(内政数领办字〔2025〕6号),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对自治区、盟市、旗县区政务服务事项中含有特殊环节的事项进行梳理汇总,形成清单。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政务服务特殊环节保留清单》予以公布。若出现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或者部门职权调整等情形,需要对《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政务服务特殊环节保留清单》进行调整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动态调整。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政务服务特殊环节保留清单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