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建立的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有了新进展。金融监管总局副局长丛林10月14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透露了协调机制的具体运行方式,解答了谁来做、怎么做、达成什么目标等关键问题。
协调机制的建立只是第一步,接下来的落地工作才是真正打通普惠金融“最后一公里”的关键。业内专家表示,商业银行需成立专班以协同外部资源,推动协调机制更好落地。同时,为进一步打通商业银行敢贷、能贷、愿贷的堵点卡点,监管部门还需持续对银行机构开展督导,推动其优化激励约束机制,将尽职免责落到实处。
打通惠企利民“最后一公里”
“近期,我们将召开专门会议来部署这些机制。”丛林在会上透露。
关于谁来做的问题,丛林从国家层面和地方层面两个维度进行了介绍。丛林表示,在国家层面,金融监管总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相关部门和银行机构共同参与,负责总体统筹调度,加强产业政策、财税政策和金融政策的对接协同,形成政策协同的乘数效应。在地方层面,省市区县都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做好各项工作任务在本地的落地。
关于怎么做的问题,丛林坦言,区县是最贴近基层、最了解企业的,是机制落地见效的重要抓手和基本单元。因此,区县工作专班要两手牵,一手牵企业,一手牵银行,组织相关委办局、街道、乡镇和银行机构开展走访活动,摸排小微企业经营状况和融资需求,宣讲惠企助企政策,减少政策和企业体感之间的温差,把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推送给银行,由银行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及本行授信审批条件来授信,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在一系列安排部署之下,这项机制最后希望达成什么样的目标呢?丛林表示:一是直达基层,让低成本信贷资金直达基层,打通惠企利民“最后一公里”;二是快速便捷,银行原则上要在一个月内做出是否授信的决定,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要开辟绿色通道,优化流程,加快办理速度;三是利率适宜,通过节约信息收集成本、压减中间环节,减少放贷成本和附加费用,总体上降低小微企业的综合融资成本。
外部资源协同变得非常重要
监管部门和政府部门部署之后,协调机制在商业银行的落地工作,关系到协调机制的实际效果。
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首席专家曾刚对上海证券报记者介绍,目前,商业银行内部对普惠金融资源的整合度已经较高了。例如,通过设置专营机构、事业部等进行相对独立的运营管理。
接下来,商业银行还需要做一些专门的机制设置,以更好地落地协调机制。曾刚表示,例如,在事业部下面成立专班,专门负责和相关政府部门沟通协调。“在新的协调机制下,外部资源协同变得非常重要。因此,商业银行在原有内部事业部的基础上,需要成立专班和外部各个部门协同,将监管部门推出的业务政策与银行内部的激励机制结合起来,提高政策执行效率。”曾刚说。
同时,商业银行还需要调整资源导向。曾刚表示,在考核上,商业银行需要进一步向普惠金融领域倾斜,以调动基层机构和前线人员的积极性,推动一线更多对接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
不过,更多的业务下沉和更广的小微企业覆盖面可能会导致商业银行信贷成本和风险上升。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对记者表示,小微企业存在“两高两缺”问题(即风控成本高、服务成本高,缺乏抵质押物、缺乏政策支持),同时小微企业融资“短频快急”现象突出。商业银行应发展数字小微金融,获取多方数据和信息进行精准画像,创新信用评价方式,提升风险管理水平,提高服务效率并降低运营成本,增强小微金融服务可得性和商业可持续性。
将尽职免责原则落到实处
机制建设虽在路上,但要真正实现商业银行敢贷、能贷、愿贷,小微企业金融需求被有效满足,业内专家认为,还有更多挑战、难题有待解决。
“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关键是给基层信贷人员松绑减负,营造尽职免责、鼓励担当的积极氛围。”丛林在发布会上表示。
董希淼分析,此前尽职免责难以落实到位,主要是缺乏明确的、可量化的标准、边界。如果免责标准过于宽松,容易产生道德风险;如果标准过于严格,则起不到作用。
近期,金融监管总局对原有普惠信贷尽职免责通知进行了修改完善,明确了各类免责情形。“监管部门还需持续对银行机构开展督导,通过现场检查、窗口指导、内部座谈等方式,推动商业银行进一步完善内部机制,优化激励约束机制,完善无还本续贷各环节尽职情形的基本认定标准。”董希淼表示。
他认为,通过明确尽职免责的边界问题,将尽职免责、容错纠错等原则落到实处,最大程度打消基层客户经理的顾虑,才能让基层机构和客户经理敢贷、能贷、愿贷。
此外,从业务实操来看,小微企业的贷款用途、资金流向等方面,是商业银行挨罚单的主要领域。“因此,商业银行往往要求小微企业提供各种资金用途证明材料来保证业务的合规性,这不但影响业务效率,也影响小微企业申请贷款的积极性。”董希淼说。
董希淼建议,金融管理部门可以在账户开立、资产质量、贷款用途、贷后管理等方面优化监管政策,以让小微企业更容易、便捷地满足商业银行的合规要求,从而更快捷高效地获得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