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部署了“积极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推动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建设提质升级”的重要任务,其中 “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是重中之重。2024年,自治区财政厅坚持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起步就是冲刺,开局就要争先”的奋斗姿态,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通过三方面举措,推动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兴贸易,创造良好经贸流通环境。统筹商贸领域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等5.2亿元,重点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支持优势产业、特色产品电商化改造,鼓励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推动跨境电商等新业态发展,促进首店首发经济发展,支持盟市开展消费促进、电子商务促进活动等,促进内外贸升温,畅通内外双循环。
二是促招商,搭建国际合作交流桥梁。继续落实好对外交流工作经费保障,支持自治区高质量筹办召开的各类国际会展会议,助力全区名优特产品企业参加进博会、服贸会、厦洽会等全国重要对外展会。深化外商投资促进,支持自治区有关部门多渠道开展精准招商,吸引国外优质产业项目落户,推动进出口提质增效。

三是强建设,打造对外开放平台载体。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以自贸区创建为引领,统筹安排相关发展建设资金8亿元,重点支持各类口岸及综合保税区等项目建设,着力提高口岸通关能力和便利度,搭建服贸合作平台载体,以对外开放平台为发力点,提升边腹协同能力,推动“过路经济”向“落地经济”转型。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强调要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互利共赢。下一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将深入贯彻政府工作报告精神,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联动效应,巩固外贸外资基本盘,培育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争取为国家发展大局贡献更多的内蒙古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