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目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一系列部署要求,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到煤炭生产各环节、全过程,处理好安全生产、智能高效、绿色发展间的关系,统筹整合行业各项规范,构建形成以“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建设智能化、矿区生态绿色化”于一体的现代化煤矿建设标准体系,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形成了本意见。

二、编制依据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 关于促进煤炭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内党发〔2021〕8号)、《内蒙古自治区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内能安监字〔2021〕191号)、《鄂尔多斯市绿色矿山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

三、适用范围

本意见适用于鄂尔多斯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煤矿。

四、建设标准

整合安全生产标准化、智能煤矿、绿色矿山等建设标准,把全市煤矿分为一级、二级、三级现代化煤矿。其中,一级现代化煤矿要达到煤矿安全标准化一级、高级智能示范煤矿、绿色矿山国家级标准;二级现代化煤矿要达到安全标准化二级、中级智能示范煤矿、绿色矿山自治区标准;三级现代化煤矿要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初级智能示范煤矿、绿色矿山基本完成。

五、建设目标

合理制定2023-2025年分阶段目标,通过努力全面提升我市煤矿安全标准化、智能化、绿色矿山建设水平,到2025年全市50座达到一级现代化煤矿标准,其余生产煤矿达到二级现代化煤矿标准。

六、工作任务

包括五个部分,分别为:一是全面推动煤矿“三化”融合发展。通过坚持顶层设计、加强创新驱动、强化人才支撑三方面建设,加强各部门沟通协作,全力推动煤矿三化融合发展。二是着力推动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通过提高安全意识、完善安全体系建设、加强安全监管力度、提升应急管理水平四方面建设,扎实推动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全面提升鄂尔多斯煤矿安全标准化建设和安全发展水平。三是着力推动煤炭生产智能化体系建设。通过科学推进智能建设、多元化加强智能建设、结合实际加快智能建设三方面建设,高质量推动全市煤矿智能化体系建设,按要求完成自治区智能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任务要求。四是着力推动绿色矿山建设。通过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落实绿色矿山建设要求、推动矿区生态文明建设三方面建设,切实加强煤炭开发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加快推进煤炭绿色开采,实现煤炭资源开发与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五是着力强化煤矿“三化”融合政策保障。通过完善投资政策、加强政策支持两方面入手,加强建立相关配套政策,加大对煤炭绿色智能开采、煤矿重大灾害防控、煤炭清洁高效转化支持力度,按照相关政策要求,积极为三化融合建设达标企业争取政策支持。

七、保障措施

包括三个部分,分别为: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宣传推广。通过上述三方面的工作,确保三化融合按期完成目标任务,构建煤矿安全本质化、产业基础智能化、开发利用绿色化的新格局,建成世界一流行业标准,提升行业标准的影响力和话语权,为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贡献能源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