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内蒙古工业大学主持的“内蒙古重点区域遗留固体废物等重金属污染物调查质量控制和技术服务”横向项目近日正式启动。该项目由内工大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刘建国教授团队、化工学院张永锋教授团队与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田书磊团队联合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采平台成功竞标,签订横向项目单项合同总金额1395万元,(该校经费占比70%),创下内工大近年来横向项目单项签订金额新纪录。

横向项目是促进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之间开展产学研合作的重要途径,有助于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实现研究成果与社会需求紧密对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随着科技创新的发展,横向项目在高校科研项目中的地位也越来越高,成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如何规范和加强横向科研项目的管理、制定措施方法改进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激发科研人员研究潜能,成了高校全面提升科研竞争力和社会服务能力的关键。2023年初,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科技激励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明确提出,高校、科研院所接受企业、其他社会组织委托的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按成果转化收入管理,项目绩效经费纳入绩效工资管理,不受核定的绩效总量限制。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可出资科技成果转化,可用于绩效发放。“高校、科研院所接受企业、其他社会组织委托的横向科研项目,不论是否进行过技术合同登记,其经费都可以按照成果转化收入管理,是鼓励科研人员通过横向委托项目获得合理收入,使科研人员收入与实际贡献相匹配的有力措施。”内蒙古工业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教授刘建国表示。

在刘建国看来,受职称评审、经费支出和绩效比例等限制,高校普遍存在横向科研项目经费“体外循环”现象。《若干措施》明确了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可用于科研成果转化出资,并且提出科研人员与所在单位约定一定分配比例,科研人员占比不低于90%、也可用于绩效发放,比例可自行约定。这样一来,保证了横向科研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合理使用,有利于将“体外循环”的横向科研经费引入高校和科研院所,同时大大提升了科研人员争取横向科研项目积极性,产出更多更好的原创性科研成果。

《若干措施》针对科研人员突出关切,给予更大经费管理自主权,同时提出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等用人单位建立相对灵活、弹性的考勤制度,保障专职科研人员拥有充足的时间用于科研。“该举措将使科研人员从繁琐、不必要的、迎来送往、应酬性的活动中解放出来,减少杂事对科研工作人员的干扰,让科研人员轻装上阵、科研工作回归纯粹,让科研人员有时间、有精力、有环境、有信心围绕国家战略和重大需求潜心研究、作出积极贡献。”刘建国表示。

人才是科技创新最关键、最核心的要素,创新驱动从本质上说是人才驱动。想让科研人员把主要精力放在创新探索上,就要真正把人才的需求、成长放在第一位。《若干措施》提出,提高青年科技人才承担自治区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计划项目、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比例。发挥自治区直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作用,设立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重点对青年科技人员给予支持。在刘建国看来,“扶上马送一程”的举措将大大激发青年科研人员的科研热情和潜力,帮助他们走好科研生涯关键第一步,也会调动高校、科研院所培养和激励青年人才的主动性,从科研资源的源头增加供给,给予青年科研人才更多发展机会和成长通道,提供更加充足的经费和资源,让青年人才挑大梁、当主角,在精力最旺盛、创新能力最强的黄金科研时期做出更有创造性的成果。

中办、国办于2022年印发的《关于完善科技激励机制的意见》是我国首次围绕科技激励专门制定的全国性政策文件,自治区印发的《若干措施》提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的政策举措,也为推动政策落地生根埋下了坚实的基础,让科技激励机制有章可循。刘建国建议,高校、科研院所应厘清发展思路、找准发力方向、破解要素制约,尽快细化具体办法和操作流程,让激励举措落实落地,真正让“贴心”政策转化为实际动力,激励科研人员把更多时间和精力用在科学研究上,努力在重点领域和重点方向上取得新的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