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贵梅,女,汉族,1979年出生,毕业于内蒙古大学,中国共产党党员,内蒙古鄂尔多斯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副主任,东胜区第九届人大代表,中共鄂尔多斯市第五届党代表,鄂尔多斯市律师行业党委党办主任,鄂尔多斯市律师协会副秘书长、律所管理指导委员会主任。 专业从事建筑行业与企业金融案件,熟悉企业投融资、股权结构设计、企业法律风险控制等非诉讼业务。 从事律师工作以来,先后为50多家企事业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现担任十多家建筑企业、金融信贷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执业以来,以细致耐心的工作作风、精湛的诉讼技能赢得众多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2012年被鄂尔多斯市司法局评为先进工作者。2015年在鄂尔多斯市政法委、律师协会、宣传部、电视台组织的全市律师演讲大赛中荣获三等奖;2016年,被市司法局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2017年被内蒙古司法厅、内蒙古律师协会评为“2012-2016年度优秀律师”;2019年被鄂尔多斯市司法局党组、鄂尔多斯市律师行业党委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被鄂尔多斯律师协会评为先进工作者。数十篇学术论文在省级刊物上发表;2022年被鄂尔多斯市司法局、市律师行业党委、市律师协会评委“2020-2021年度律师管理先进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