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鼓励支持新材料首批次的推广应用,促进新材料产业转型升级,自治区工信厅拟组织开展2025年度自治区新材料首批次产品申报认定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新材料首批次产品。
(二)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等国家最新新材料产业行业和重点产品。
二、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技术装备首台(套)、关键零部件及新材料首批(次)认定管理办法》(内工信装工字〔2025〕434号)文件要求,认真撰写申报材料并按照目录要求装订成册。各盟市工信局对企业申报材料初审后,于2025年9月30日前报送至自治区工信厅冶金建材工业处(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技术装备首台(套)、关键零部件及新材料首批(次)认定管理办法
2.内蒙古自治区新材料首批次申报材料
3.内蒙古技术装备新材料首批次产品认定汇总表
联系人及电话:周远超,0471-4866490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