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发言人记者会。据介绍,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将于12月21日至25日在北京举行,增值税法草案拟提请本次常委会审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王翔介绍,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草案拟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规范立法授权,对有关内容改由在法律中直接作出规定,或者经清理规范后纳入税收优惠范围;完善税收优惠相关规定;做好与关税法等有关法律的衔接。

2022年12月和2023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增值税法草案进行了两次审议。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完善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支持机制。

“完成增值税法立法,是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重要一步。”王翔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改革部署,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快税收立法进程,已制定出台10部税收法律,如果再加上增值税,现行18个税种中将有14个完成立法,涵盖了绝大部分的税收收入,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将取得重大进展。

王翔透露,下一步,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与有关方面一道,按照党中央部署要求,积极推进有关税收立法进程,把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改革任务落实好、完成好,为在法治轨道上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