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府发〔2023〕47号

市直各有关部门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2023年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3727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一、地方性法规草案(10项)

(一)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项目(3项)

序号

立法项目名称

起草单位

市人民政府

常务会议审议

时间

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时间

1

《鄂尔多斯市养犬管理

条例(草案)》

市公安局

2023年2月

上旬

2023年2月

2

《鄂尔多斯市水资源管理条例(草案)》

市水利局

2023年4月

上旬

2023年4月

3

《鄂尔多斯市海绵城市

建设管理条例(草案)》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

上旬

2023年6月

(二)预备审议项目(3项)

序号

立法项目名称

起草单位

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时间

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时间

1

《鄂尔多斯市阿尔巴斯绒山羊保护条例(草案)》

市农牧局

2023年8月

上旬

2023年8月

2

《鄂尔多斯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草案)》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

上旬

2023年10月

3

《鄂尔多斯市群众文化活动促进条例(草案)》

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10月

上旬

2023年10月

(三)调研项目(4项)

序号

立法项目名称

牵头单位

完成时间

1

《鄂尔多斯市城市生活垃圾

分类管理条例(草案)》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

2

《鄂尔多斯市自建房管理

条例(草案)》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

3

《鄂尔多斯市快递业促进

条例(草案)》

市邮政管理局

2023年9月

4

《鄂尔多斯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条例(草案)》

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3年9月

二、政府规章(1项)

立法后评估项目(1项)

立法项目名称

牵头单位

完成时间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

草案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

市司法局

2023年12月

三、工作要求

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围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确保立法工作体现党的主张,反映人民意志,适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立法引领、规范、推动改革发展。

)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各起草单位在草案起草过程中,要坚持问题导向,增强立法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增强和扩大立法的民主性.要遵循依法立法原则,有关权利义务规范设置内容应符合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上位法规定,努力使每项立法都科学合理地规范行政机关的权力和责任,保护公民、法人和其组织的合法权益。

)加强组织领导。各起草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明确项目负责人、工作进度安排,按照时限要求积极开展相关工作,于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前50日内将法规草案送审稿及相关材料报市人民政府。市司法局要及时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审查、提请审议等工作,确保政府立法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