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工信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的决策部署,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一部门《关于开展“携手行动”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2022-2025年)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22〕54号)精神要求,现就开展2023年度大中小企业融通对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坚持事前精准准备、事中充分对接、事后跟踪服务的原则,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强链补链作用和链主企业牵头主导作用。各盟市结合本地区特色产业、龙头企业、产业集群等具体情况,引导中小企业特别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链主企业合作。2023年度每个盟市至少开展1场大中小企业融通对接活动。
2、鼓励各盟市开展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和特色性的大中小企业融通对接活动。精准确定开展活动的具体产业链或产业集群、联系链主企业,征集有意向与链主企业合作的中小企业(至少包含3户自治区认定的优质中小企业),制定对接活动计划,并将活动开展情况及对接成效电子版和加盖公章PDF扫描件于9月30日前发送至工信厅中小企业局邮箱(nmgzxj@126.com)。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