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盟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巴彦淖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现将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助力中小微企业稳增长调结构强能力若干措施的通知》(工信部企业函〔2023〕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各盟市及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对照分工做好贯彻落实,切实帮助中小微企业应对当前面临的困难,进一步推动稳增长稳预期、增强发展信心,着力促进中小微企业调结构强能力,推动我区中小微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请各盟市及成员单位将推进落实情况形成报告于2023年6月底前和12月底前报送至自治区工信厅中小企业局。

附件:《关于印发助力中小微企业稳增长调结构强能力若干措施的通知》(工信部企业函〔2023〕4号)

联 系 人:李攀峰

联系电话:0471—4824953  4825244(传真)

邮   箱:zxqyj@126.com

内蒙古自治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 章)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