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技术交易后补助实施细则》(内科发成字〔2021〕12号),现将2023年度获得技术交易后补助项目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月10日至2月17日。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材料,逾期不予受理。个人提交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提交的材料请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不受理匿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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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3年度技术交易后补助拟支持单位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3年2月10日

附件:
2023年度技术交易后补助拟支持单位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