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厅科函〔2022〕304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根据《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科〔2010〕540号),我部对2019年认定及通过复核的198家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组织开展了复核评价,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等195家企业通过复核评价。
通过复核评价的企业要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持续完善制度建设,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工信厅科函〔2022〕304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根据《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科〔2010〕540号),我部对2019年认定及通过复核的198家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组织开展了复核评价,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等195家企业通过复核评价。
通过复核评价的企业要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持续完善制度建设,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